外国语学院关于对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2025年09月22日 16:41 点击量:[]

    相关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以及《燕山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退学:(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以下3名本科生休学期满未向学校申请复学,应予以退学处理:

    请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尽快返校或者线上办理退学手续(办理流程请参考燕山大学教务处网站-办事流程-本科学生线上学籍异动办理流程https://jwc.ysu.edu.cn/info/1055/5959.htm,如遇账号锁定,请拨打0335-8051283进行账号解锁)。

    公示期满无异议,仍未返校办理退学手续的,学院以及学校将对其作退学处理。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联系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335-8071141


    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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