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燕山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2021年04月27日 14:43 点击量:[]

     

    全校师生:

    为推进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燕山大学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赛道设置

    本届大赛主体赛事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产业命题赛道。我校师生可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待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Ⅰ.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的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经注册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Ⅱ.“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活动另行通知)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二)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4、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Ⅲ.产业命题赛道

    产业命题赛道组织方案和报名要求另行发布。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要求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同时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赛。

    (二)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内容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七届大赛。

    6、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其他赛道参赛项目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方法

    (一)组织报名(2021年4月21日-5月23日)

    充分挖掘专业优势和校友资源,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和师生共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深入开展。

    1、做好赛事发动组织工作。各学院要深度挖掘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加强与毕业校友联系,特别是动员创业的校友参与本次大赛;同时,积极动员教师指导学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科优势积极参赛,形成师生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2、精心遴选培育参赛项目。在项目培育过程中,坚持“面上普及、点上培育”,挖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构建“优势专业+特色项目+创新团队”模式,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中培育“高精尖”参赛项目。

    3、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2)。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

    报名系统上传成功之后,务必于5月23日前将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或者展示材料、以及项目信息汇总表发至外语学院教务科邮箱(以备院赛使用),邮箱:wyjwk@ysu.edu.cn。

    (二)电子材料要求:

    1、项目计划书:pdf、word格式,大小不超过20M。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PPT:5分钟PPT汇报材料,用于决赛展示和答辩,要求为ppt、pptx格式,大小不超过20M。

    3、项目展示材料:提供1分钟展示视频。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为1分钟大小不超过20M。生成视频时,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六、激励政策

    1、校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学校推荐优秀项目晋级省赛。

    2、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成功报名并参加本届大赛各阶段比赛的本科生,可获得相应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3、学校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指导教师和参赛团队奖励。

    其他说明进入校赛阶段后,原则上不允许参赛团队增加或更换团队成员。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071141

        联系人:杨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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