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外国语学院2025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2026年03月23日 11:17 宋冉点击量:[]

    2025年,我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思想引领、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决定开展2025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占团员总数的3%;

    2.“优秀共青团干部”,占团干部总数的8%;

    3.“共青团标兵”人数1名,各年级按照不超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总数2%推荐候选人;

    4.“优秀团务工作者”人数1名;

    5.“五四红旗团支部”,数量按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

    具体名额分配见各辅导员老师具体通知

    二、评选条件、程序及办法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详见《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团发〔2025〕10号)。

    “共青团标兵”除符合文件规定的所有参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年度教育评议结果自入学以来均为“优秀”等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以“志愿汇”系统显示为准)。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为学院等额申报,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审。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优秀共青团员(附件2)、优秀共青团干部(附件3)、共青团标兵(附件4)、优秀团务工作者(附件5)、五四红旗团支部(附件6)均需填写相应的《评审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须随表撰写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须随表撰写1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优秀团支部须随表撰写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报送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3.评选先进个人和集体须严格按照《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团发〔2025〕10号)进行,因条件不符合标准落选者,名额作废,不再增补;在评优年度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参加评选

    4.校级团属学生组织评优与本次通知的评优冲突,不可重复申报。所有材料(附件2至附件7-1,纸质不盖章,一式一份不可更改格式,不可断行断页),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于3月30日上午10:00前收齐汇总并报送至学院团委303宋冉老师处(联系电话:8061733),电子版(附件4、附件5、附件7)发送至邮箱30384447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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