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学校资助教师出国项目的通知

    2022年04月12日 10:51 点击量:[]

    校属各学院: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提升我校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现将学校2022年度资助教师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资助教师到国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研修12个月及以上;

    (二)资助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三)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申请项目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二)已经有12个月及以上出国经历的教师不在资助范围内;获得国家公派留学或其他各级各类资助出国留学访学项目录取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不在资助范围内;

    (三)申请教师需在校工作3年以上(博士毕业留校任教按照新入校人员聘用协议要求有出国(境)研修任务的除外),且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在校工作服务期的有关规定》和《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四)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2.参加学校与海外院校合作组织的线上/下英语培训班且成绩合格;3.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英语培训班且成绩合格;

    三、名额分配

    综合考虑各学院在职教师数、近3年现有教师出国(境)情况,2022年资助教师出国(境)名额(上限)分配如下:

    学院 人数(上限) 学院 人数(上限)
    机械工程学院 3 文法学院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电气工程学院 2 理学院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2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2 车辆与能源学院 1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1 体育学院 1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准备材料及要求

    1.校内申请表

    2.拟留学单位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请申请人于5月31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外事秘书。

    (二)学院准备材料及要求

    1.学院推荐公函

    2.****学院资助教师赴国外访学管理规范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发展规划、教学科研需要等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资助教师赴国外访学管理规范。管理规范提纲详见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纲内容。请各学院外事秘书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本学院申请人的材料、学院推荐公函、****学院资助教师赴国外访学管理规范(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等材料交至国际合作处。

    国际合作处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各学院申请人资格及条件,确定2022年项目录取人员,予以公示。

    由于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申报要求也会随之调整,请注意关注学校的通知。如您有何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齐璐

    电话:18633511863、8078052

    电邮:qilu@ysu.edu.cn

    地点:世纪楼1407室

    附件:1.校内申请表

    2.学院推荐公函(模板)

    3.****学院资助教师赴国外访学管理规范(提纲)

    国际合作处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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