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度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2022年04月26日 15:14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部署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我校现启动该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本项目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留学人员通过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和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具体选派流程、选派办法、报名指南等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91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阅。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申请人需符合项目选派办法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符合我校教职工出国相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填写校内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处和国际合作处联合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项目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申请人请在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5月1日-15日)登录国家留学网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应提交材料”(附件2)相关内容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三、申请材料及时间安排

    ●4月29日前交 《校内申请表》(附件1)、邀请函复印件电子版和院长同意派出截图(截图中需涵盖拟留学国别、留学院校和留学起止日期)。

    ●5月10日前交 “应提交材料”(附件2)的电子版,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被推荐人员的申请资格、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的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逐项说明)。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angweiwei@ysu.edu.cn,申请人待允许入校后再补交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便于地方合作项目2019年放弃资格人员再次申请,留学基金委适当放宽了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的申请人外语合格条件(见附件3),此内容仅对地方合作项目有效。

    2、申请访问学者类人员请注意查阅“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附件4)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

    3、关于项目申报:由于疫情原因,考虑到申报人员的实际需求,今年地方合作项目可以与国家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重复申报,但如被面上项目录取,将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工作。

    由于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报名要求也会随之调整,请注意关注学校的通知。如您有何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康老师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可加入此群咨询:

    附件 1:燕山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教师用表)

    2:应提交材料

    3:外语合格条件

    4: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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