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广岛大学3+1交换生项目报名的通知

    2023年02月20日 17:10 点击量:[]

    各位同学:

    为配合学校“双一流”建设,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提升工程”,培养更多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根据我校与日本广岛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2023年秋季学期我校面向在校本科生开展广岛大学3+1交换生项目。现组织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校及项目介绍

    (一)学校简介:广岛大学是日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大学,建于1929年,于1949年开设大学教育。广岛大学是广岛县唯一一所国立大学,设有综合科学部、文学部、教育学部、理学部、医学部、药学部、工学部、生物生产学部等,拥有世界瞩目首屈一指的尖端研究,在亚洲乃至世界都享有很高的声誉。

    (二)赴外交流年级:本科四年级

    (三)授课语言:日语、英语

    (四)交流期间需向广岛大学缴纳学费:免除入学金,学费减半,一年为399600日元(约合25000元人民币)。

    (五)交换生应缴纳的费用:燕山大学学费,交流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教材费、保险费,以及往返机票费、护照费、签证费和其他个人费用等。

    二、联合培养专业

    联合培养专业涉及综合科学院、教育学院、文学院(针对日语系学生)、社会科学院、理学院和工学院。

    2023年秋季学期日本广岛大学提供给我校交流学生申请的学院、专业等信息详见附件,申请者应选择对应的本专业课程,不得跨专业选课。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在读学生。交换生国外修读课程认定、学分转换、成绩记录等事宜,请申请同学认真阅读《燕山大学全日制本科交换生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管理办法》(附件1)。

    (二)日语专业三年级在读学生需要通过日语能力考试N1,其他系的学生需要通过TOEFL(iBT)61以上,TOEFL(PBTPBT)500以上,IELTS(Academic)5.0以上,或者CET(大学英语考试)6级。

    (三)专业课成绩优秀,且截至交流出国前不欠学分。

    四、申请材料

    (一)报名材料(需将电子版交至外国语学院和国际合作处)

    1、《燕山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附件2)

    2、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

    3、中英文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4、相关语言能力证明(托福、雅思或其他有关语言水平证明)

    (二)学校选拔合格者需提交以下材料(详见附件3):

    1、研究计划(按广岛大学规定格式)

    2、在学证明书

    3、成绩证明书

    4、所属大学的学科主任的推荐信(标明预计毕业的时间)

    5、个人简历(3个月以内的上半身,正面免冠照)

    6、语言能力证明

    注:1-6的材料需用英语或日语,CET的证明复印件可以是中文。电子版需用WORD形式,可以不用签名。纸质邮寄时,必须有本人签名。

    (三)广岛大学选拨方法

    针对有参加本项目资格的学生采用书面申请材料(成绩以及学习能力)以及面试(研究计划书的内容、沟通能力以及学习意愿)进行综合判断。

    合格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照的姓名、照片、护照号所在页的复印件

    2、照片(40mm×30mm,3个月以内拍的,上半身,正面,免冠照,JPG形式)

    3、在日本期间经费支付能力证明书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经费支付能力证明(附件3)以及银行的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证明,证明有960,000日元以上);奖学金获得证明。

    五、报名、选拔与派出程序

    (一)请有意报名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将正式申请材料及签字盖章的《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本科)》(附件2)于3月3日前送至外国语学院人文馆330室,并将广岛大学申请相关材料(附件3)电子版按顺序进行压缩,以“学生姓名+学院+广岛大学3+1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ysu_hiroshima31@163.com

    (二)经接收院校评审合格获得入学资格的申请者填写《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表(本科)》(附件4),并交由教务处、国际合作处和各相关学院备案。

    (三)请认真阅读《燕山大学全日制本科交换生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未经学校审核推荐而私自进行的申请无效。

    (四)交流学生派出前需交学校《燕山大学学生海外交流项目家长承诺书》(附件5)和《燕山大学学生海外交流项目行前告知书》(附件6)。

    六、报名咨询

    联系人:外国语学院 申老师、杨老师

    电话:13933690558;18894937778

    地点:人文馆330室 QQ咨询群:630212004

    国际合作处 沈老师;

    电话:0335-8604309

    地点:世纪楼1303室

    附件:1.燕山大学全日制本科交换生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管理办法

    2.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本科)

    3.广岛大学申请相关材料

    4.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表(本科)(被录取后填写)

    5.燕山大学学生海外交流项目家长承诺书(被录取后填写)

    6.燕山大学学生海外交流项目行前告知书(被录取后填写)

    7.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本科)(回国后填写)

    国际合作处 外国语学院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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