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实施方案(试行)(2014年11月)

    2020年03月27日 

    燕山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健全完善研究生教育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冀教研[2014]3号)文件精神,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深入落实国家及河北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弘扬我校办学特色,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 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通过改革,实现发展方式、类型结构、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的根本转变。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二、总体要求

    1.服务需求、优化结构。将服务需求作为研究生教育的基本原则,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建立学科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和层次结构。

    2.责权明晰,形成合力。实行学校主导、学院主管、学科主体、导师主责的研究生教育培养和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学院与导师培养空间与政策权限,强化导师作用,健全导师责权机制。

    3.质量为本、督评结合。深入开展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推进分类培养模式改革;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坚持内涵建设,完善质量评价机制;健全外部质量约束与监督体系。

    4.加大投入,奖优助学。强化激励机制,统筹财政资源,构建奖、助、贷多元化的研究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加大奖学金激励力度,提高助学金资助标准,畅通贫困生入学通道。

    三、组织机构设置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为成员的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改革方案设计与工作部署,全面了解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进程,研究确定改革重要事项,提出指导意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和推进落实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与培养单位,做好各项改革措施的督促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改革质量和效果。

    四、改革招生选拔制度,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1.完善招生计划分配办法。修订现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量化分配办法,根据年度招生需求,结合就业情况、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动态调整学院学科招生计划指标和分配导师指导限额。

    2.健全招生选拔机制。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改革现有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推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优化初试,强化复试,逐步扩大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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