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本科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2026年06月09日 11:58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及本科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燕山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我校黄*宇等3名本科学生已达到退学条件,经学院告知、教务处审核、学院公示、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对黄*宇等3名本科学生作退学处理。

    因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公告期自即日起至2026年07月08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退学原因

    1

    202211020191

    黄*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金属材料工程

    (中高计划)

    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2

    202111060268

    张*宇

    外国语学院

    德语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3

    170111040030

    肖*

    艺术与设计学院

    音乐表演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若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燕山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向学校申诉。

    特此公告。

    燕山大学教务处 燕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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