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调动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热情,营造积极向上、拼搏奋进的科研工作氛围,全面促进科研工作的发展,根据《燕山大学科研荣誉评选和管理办法》《燕山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等规定,学校决定启动燕山大学第一届科研荣誉奖励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燕山大学科研荣誉奖励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奖励充分向一线科研人员倾斜,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行综合考量,在考虑个人科研实绩的同时,重点考虑个人对学科建设、团队建设等所做的贡献。为突出科研荣誉的价值和代表性,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二、奖项设置与标准
学校科研荣誉奖励包括:科研卓越成就奖、科研突出贡献奖和科研青年英才奖。
科研卓越成就奖评选范围为:在我校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为科学研究事业做出卓越贡献的科研工作者。
科研突出贡献奖评选范围为:在我校各学科领域取得优异科研业绩的科研工作者。
科研青年英才奖评选范围为:在我校各学科领域取得优秀科研业绩的青年科研工作者(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具体评选标准按照《燕山大学科研荣誉评选和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要求
1.参评人员须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同一参评人同年只能提名参选一项奖励。
2.科研荣誉评选实行提名制,不接受个人申报。科研卓越成就奖由学校提名,科研突出贡献奖和科研青年英才奖由各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指标控制数内进行提名(见附件2)。
3.评选结束后,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对获评人员进行宣传表彰,并按照奖励性绩效规定给予工作量奖励。
4.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26年11月9日前,将提名材料(附件3、4)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人文馆311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ykyk@ysu.edu.cn。
学校原通知链接:https://notice.ysu.edu.cn/conta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2215&wbnewsid=26018
外国语学院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