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教师的科研整体水平,提升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切实提高科研项目的申报质量,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的前期研究与准备工作,根据《外国语学院科研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燕大外院字[2023] 6号),启动2024年度外国语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学院立项资助学校认定的所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项目、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以及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我院在职教职工,科研潜力大,前期成果突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上一年度未立项的项目申报书或本年度尚未评审(预申报)的项目申报书。
2.该课题前期成果目录及佐证材料。
(三)已获得学校其他类型培育项目的,不再予以资助。
三、结题要求
资助期间须高质量申报学校认定的省部级以上(含)项目,结题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文本修改痕迹;
2.项目资助期间新增的研究成果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形成的调研报告等。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外国语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交纸质申请书及电子版、“第二条申报条件”中的第二条相关材料。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并进行评审排序。
五、申报工作安排
请院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落实《外国语学院科研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燕大外院字[2023] 6号),切实做好2024年外国语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报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交至人文馆311。
联系人:李晨
联系电话:8071691
邮箱:wykyk@ysu.edu.cn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