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附件1),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选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内容。本次选题征集重点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和跨学科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2.基本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专项(如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选题的产生和报送。各学院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签署推荐意见,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知名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重大项目选题。各类选题须填写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
4.报送时间和具体安排。请各学院于2月27日前将《选题推荐表》(附件2)和《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交至社科处。待社科处审核通过后,推荐人于3月5日前登录“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8074551
地点:世纪楼10层1008室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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