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走读手续的规定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生走读手续在每学年春季学期末和秋季学期初集中办理,如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办理。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本科生:
(1) 家在秦皇岛市区且距离学校较近,能保障完成学习任务的;
(2)身体条件不合适集体住宿生活但又未达到休学条件,有家长陪读的;
(3)确实需要到校外住宿的其他情况。
2.研究生需要校外住宿的。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填写《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批
学院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要求、核实学生的宿费状况,对本学期及以前依然欠缴宿费者不得审批。
3.办理退宿
学生到所在公寓管理员处办理退宿后,将管理员签署意见的《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交给学院。
4.学工处备案
学院按照格式要求汇总填写好《学生校外住宿备案登记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学工处备案。电子版表格发送至xsk@ysu.edu.cn信箱。
5.核销住宿费
学工处根据学院返回的《申请审批表》和《备案登记表》,转请财务处为已办理退宿的学生核销本学年的住宿费。各学院需严格核对备案登记表上学生姓名学号,如有错误则住宿费不能核销。
学生工作处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