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调串课扣分》的说明

    2017年03月23日 

    教师调串课在教学评价中的相关说明

    各学院及全体老师:

    关于“调串课”次数是否扣分事宜现解释如下,请大家广而告之:

    1.调串课内容

    教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须申请办理调串课。但如下情况无需办理调串课手续,相应调串课次数也不计入教师个人和学院调串课总次数中:

    (1)因节假日、大型考试或活动占用而导致的停课顺延的;

    (2)每学期开学前、学生个人课表未生成前申请调串课的。

    2.学院运行评价扣分说明

    学院运行状态评价——“教学秩序”——“调串课”次数的总分为2.25分,评分依据为:2%以下(2.25分),2~15%(1.35~1.8分),15%以上(0.9分)。高低分差为1.35分。

    从本学期开始,凡是只调整上课地点(即换教室的)未调整上课时间的,老师办理调串课手续后,不计入学院运行评价的调串课总次数中。

    但未经备案而私自调串课的学院,一经查实,每发现1/门,将在学院运行评价总分中扣减1分。

    3、教师评价扣分说明

    按照《燕山大学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一个学期内,任课教师除因身体健康等不可抗拒因素以外,办理调串课次数达到2 次/门,评教总分扣减0.1分,超过2 次/门,每增加1 次/门,评教总分扣减0.1 分。但如下情况不计入教师评价调串课次数,即不扣减评教分数:

    ①只调整上课地点未调整上课时间的;

    ②因公事或因公出差(学校和学院派出);

    ③生病、评职答辩、开课前办理调串课手续等。

    即只有教师在课程授课过程中因私、因个人原因调课达到2次及以上的,才扣评教分数。

    特此说明。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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