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2022年度校级国际合作基地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1年10月09日 11:25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加快实现“特色鲜明、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统筹推进我校“一院一基地”工程建设工作,切实开展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国际合作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申报2021-2022年度校级国际合作基地培育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一基地”工程:以学院为单位建立“燕山大学校级国际合作基地”。以“结交世界一流院校,汇聚世界一流人才,建设世界一流国际化学院”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现有国际合作平台交流、合作、发展的功能与作用,广设合作渠道,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成果。基地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在院级协议的基础上,鼓励教授加强国际人脉联络;鼓励学生加入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的国际化教育体系;鼓励汇聚高水平国际人才;鼓励设立国际联合创新项目;鼓励创建国际水平科研团队;鼓励设立国际学术论坛,吸收先进学术思想。

    基于“一院一基地”工程,设立校级国际合作基地培育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高水平合作伙伴:申报单位需与国(境)外合作对象签订相关国际合作协议。国(境)外合作对象须是国(境)外知名科研机构、著名大学、企业等。

    2、对外交流基础扎实:在学分互认、学位互授、人员互访的国际化人才培养和优势特色领域人才交流与科技合作等方面具有扎实有效的合作基础。

    3、运行规范:有明确的国际合作目标和管理创新等实施方案,设置专门的人员管理基地的对外交流活动。

    资助方案

    1、培育规模:2021-2022年度,学校拟培育5-10个校级国际合作基地。

    2、资金支持:每个项目予以基地培育启动金10-20万元资助,建设期限1年。

    3、政策支持:优先选派申报国家、省市国际合作项目;优先选派参加师生赴国(境)外培训交流团组;优先资助参加国际化相关培训;优先资助参加国际会议。

    、经费使用

    主要用于国际合作基地建设及运营,开展科研合作、师生派出、教师引进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不得超出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上限。具体详见附件2。

    、管理验收

    1、基地培育期为1年。在培育期内,应完成基地培育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培育期结束,应提交基地建设成果报告。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认定校级国际合作基地参考指标。

    3、培育基地原则上均应按期参加考核,由于特殊原因确不能按期完成培育工作,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如再未完成,学校将终止基地培育并追查原因,同时视情况收回资助经费。

    、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项。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填写《燕山大学校级国际合作基地培育申报书》,各学院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书送至国际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专家评审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出符合条件的校级国际合作基地进行培育。

    3、结果公示

    学校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外事秘书于12月1日前将申报书送至国际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qilu@ysu.edu.cn

    联系人:齐璐

    联系电话:8078052

    联系地址:世纪楼1407室

    附件:1、燕山大学校级国际合作基地培育申报书

    2、关于校级国际合作基地培育项目经费使用的说明

    国际合作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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