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河北省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校开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此次申报为项目申报,需结合国家战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布局,“双一流”建设等要求,重点聚焦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工程、环境工程、现代农业、高端装备与技术等学科领域,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究基地,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不超过5个。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和良好合作基础。
3.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4.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5.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和省教育厅通知的各项具体要求。
二、统筹遴选
1.我校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项。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项目情况,统筹择优两项向河北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2.省教育厅根据全省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根据我省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省创新子项目牵头院校、参与学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申报2022年河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意向表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信息采集表
4.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复印件
5.所依托的政策文件
6.项目管理办法
7.相关证明材料
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于4月28日前将材料1:《申报2022年河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意向表》送至国际合作处。6月15日前将材料2-7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国际合作处,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qilu@ysu.edu.cn。
由于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申报要求也会随之调整,请注意关注学校的通知。如您有何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齐璐
电话:18633511863、8078052
地址:世纪楼1407室
附件1:2022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附件3:项目申请书
附件4: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5:项目信息采集表
附件6:申报2022年河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意向表
国际合作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