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省政府和燕山大学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表现优良的攻读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
第二章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学习成绩良好,参评学年所有课程(含必修环节、实践教学)及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内容(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答辩等)考核均按期通过。
第三章 奖励标准及比例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比例见表1:
表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
研究生层次 |
等级 |
奖励标准(元/年) |
获奖比例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8000 |
10% |
二等 |
4000 |
20% |
三等 |
1600 |
50% |
第四章 硕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比办法
1.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同一培养方案入学录取综合成绩依次排序提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如录取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以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成绩为准)
2.推免硕士研究生和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优质生源硕士研究生入学当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以招生就业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3.学院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提出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第五章 硕士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比办法
1.学生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提出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报评审委员会评审。
2.学院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提出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第六章 硕士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比办法
1.学生根据综合测评班级排名提出学业奖学金申请,综合测评排名前20%的学生可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排名前50%的学生可申请二等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可申报三等学业奖学金。
2.申请学业奖学金学生参加答辩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提出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3.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分组评选。
4.各专业评审小组评选过程中重点考核学生课题完成情况、科研成果、社会工作等方面,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作为重要参考。评委根据学生答辩表现和佐证材料投票评选。
此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外国语学院
2019年9月16日
名额分配方案
年级 |
类型 |
人数 |
名额 |
2017级 |
学术硕士 |
8 |
1(一等10%) |
2017级 |
学术硕士 |
8 |
1(二等20%) |
2017级 |
学术硕士 |
8 |
4(三等50%) |
2017级 |
专业硕士 |
38 |
4(一等10%) |
2017级 |
专业硕士 |
38 |
7(二等20%) |
2017级 |
专业硕士 |
38 |
19(三等50%) |
2018级 |
学术硕士 |
9 |
1(一等10%) |
2018级 |
学术硕士 |
9 |
2(二等20%) |
2018级 |
学术硕士 |
9 |
4(三等50%) |
2018级 |
专业硕士 |
38 |
4(一等10%) |
2018级 |
专业硕士 |
38 |
8(二等20%) |
2018级 |
专业硕士 |
38 |
19(三等50%) |
2019级 |
学术硕士 |
18 |
2(一等10%) |
2019级 |
学术硕士 |
18 |
3(二等20%) |
2019级 |
学术硕士 |
18 |
9(三等50%) |
2019级 |
专业硕士 |
38 |
4(一等10%) |
2019级 |
专业硕士 |
38 |
7(二等20%) |
2019级 |
专业硕士 |
38 |
19(三等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