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与录取办法(燕大外院字[2018]1号)

    2020年04月21日 

     

    为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和特长的发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我院本科教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学院设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学生科长及各专业系主任,由教务科统筹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各专业系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5名及以上专业教师组成。

    二、各专业接收计划

    为了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学院接收转专业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本年级现有人数15%以内。各专业基于自身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制定各专业接收计划数,经学院批准后报学校审批。

    三、考核方式与要求

    1、考核采取学业绩点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总成绩=学生第一学年加权平均学分绩点*40%+面试成绩*60%

    2、面试总成绩5分,面试成绩不低于3分。

    3、各专业按报名学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4、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总分在48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同时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20分。

    5、凡拟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降级到一年级。

    四、录取

    学院各专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考核成绩和专业计划数择优录取。

    五、管理职责

    1、教务科职责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公布学生的成绩,负责转出学生的资格审核。

    (2)审查各专业转专业接收计划、转入条件及转专业实施过程。

    2、各系职责

    (1)基于专业特色、专业发展规划等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转入条件和考核办法,并报院教务科备案。

    (2)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确定录取名单,上报院教务科。

    (3)转入学生的学业管理工作。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18级学生开始执行,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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