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18年1月)

    2020年03月27日 

    燕山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提髙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燕山大学深化研 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燕山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燕山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规定》《燕山大学 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做好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指导思想 

    以“双一流"建设为目标,明确培养方向,切实提髙研究生创新能力。参照国内外髙水平大学一流学科,结合我校实际,优化课程体系、完善培 养环节,体现学科特色。统筹安排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强化对研究生的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不断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修订范围 

    现行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适用的各学科培养方案,招收学术学位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各学科培养方案。

    、基本要求 

    1. 各学院应按照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  

    2. 统筹安排一级学科内的硕士、博士阶段课程,科学衔接硕士、博士层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避免重复或简单延伸。  

    3. 按照《燕山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中的“双一流”建 设目标,“重中之重“学科应当构建体现世界一流学科水平的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应当参照位居世界前列的同类型学科(例如QS排名前50名、ESI前1%。)制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类别、课程总数及其它要求可 不受本意见之限制。  

    4. “重点提升''和“重点培育“学科应当构建体现国内一流学科水平 的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参照世界学科排名靠前的同类型学科(例如QS排 名前200名、ESI前1%)制定培养方案;其它学科应当参照国内髙水平大 学学科进行课程设置。  

    5. 招收英文授课留学研究生的学科应当设置全英语教学课程,课程数 量应当满足留学研究生培养要求,该类课程可与中方研究生一同开设;其它学科应当设置不少于1门的全英语教学课程。  

    6. 严格课程审查、论证,保证开设课程质量。各学科应从课程的目标 定位、适用对象、课程内容、教学设计、考核方式、师资力量、预期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和论证。  

    7. 鼓励培养交叉学科创新人才,研究生可选修校内其它学科课程。  

    、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 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髙素质创造性人才,重 点培养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和优良的学术作风,要通过课程教学、科学研究、实践活动建构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掌握本门学科 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 和技能,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化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硕士研究生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髙素质学术型和实用型 创新人才,要通过课程教学、科学研究、实践活动建构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创业意 识,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

    各学科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 培养目标,充分体现对研究生知识结构、能力和素质的要求。

    二) 培养方向

    每个培养方向应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 学术梯队,有坚实的科研基础和髙水平的研究成果,能开出本方向的相关课程,有充足研究经费和相应的物质条件。学科培养方向设置一般为3〜5个。

    三) 学制及在学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7年;硕博连读生学 制为5年,自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年计起,学习年限为5〜7年;硕士研究生 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以学科培养方案为准,学习年限为2〜4年。

    四) 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培养釆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导师负责 制,鼓励学科釆用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培养研究生。

    提倡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有机结合,研究生入校即进入课题,课程学 习与课题研究同步进行。

    五) 课程设置

    1. 总体要求  

    (1) 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课程设置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进行,依据本学科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参照国内外髙水平同类型大学一流学科进行课程设置。

    (3) 改革研究生英语教学,提升研究生听说读写等方面的语言应用能力。英语课程的教学和评价应借鉴托福、雅思等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的 方法。

    (4) 课程设置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为目标,加强科学方法训练,注重学术素养培养。鼓励设置研究方法类、研讨类、实践 类课程。鼓励使用国内外优质教学资源,包括课程、教材等,以及“互联网+教育"的课堂教学方式。

    (5)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要体现宽广、深入的学科培养目标,一般安排在0.5学年内完成。

    (6)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要体现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方法的培养目标,一般安排在0.5〜1学年。

    (7)除思想政治、外语等公共课程外,其余课程均为16学时1学分。

    2.课程类型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其他培养环节。学位课包括公共 学位课和学科专业课,非学位课包括学科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1) 公共学位课是按国家要求开设的思想政治课和公共外语课,为必修课程。

    (2) 学科专业课是体现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的课程,为限选课程。

    (3) 学科选修课是为本学科研究生提供选修的专业课程,为选修课程。

    (4) 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体研究生开设的素质拓展及工具类课程,为选修课程。

    (5) 其他培养环节包括心理健康教育专题,4学时;科学道德和学风建 设专题,2学时;创新创业指导专题,2学时;学术活动;学科前沿专题及学科要求的其它培养内容。

    3.课程体系

    (1)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学分要求

    学 位 课

    公共学位课

    第一外国语

    2

    必修

    N8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学科专业课

    根据学科需要自主设置


    限选

    非学位课

    学科选修课

    根据学科需要自主设置


    选修

    N4

    公共选修课

    第二外国语(英语)

    1

    小语种必修

    其他培养 环节

    心理健康教育专题

    0.5

    必修

    N2

    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专题

    创新创业指导专题

    学术活动①

    1

    学科前沿专题

    0.5

    学科自选

    学科要求的其他培养内容

    0.5

    ①学术活动要求同时完成:A.听取至少8次及以上的学术报告,并撰写学术报告小结;B.赴国外攻读学位、短期访学、参加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或者参加至少一次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并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或者以 报告人身份参加至少一次学术论坛或被研究生暑期学校录取并学习;或者以主讲人身份,在校内举行公开学术讲座。

    (2)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学分要求

    学 位 课

    公共学位课

    第一外国语

    2

    必修

    N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科专业课

    根据学科需要自主设置


    限选

    非 学 位 课

    学科选修课

    根据学科需要自主设置


    选修

    N6.5

    公共选修课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一选必修

    N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素质拓展课

    1

    选修

    第二外国语(英语)

    1

    小语种必修

    其他培养 环节

    心理健康教育专题

    0.5

    必修

    N1.5

    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专题

    创新创业指导专题

    学术活动①

    0.5

    学科前沿专题

    0.5

    学科自选

    学科要求的其他培养内容

    0.5

    ①学术活动要求:听取至少3次及以上的学术报告,并撰写学术报告 小结。

    六)学分要求

    1. 博士研究生要求不少于14学分(含其他培养环节),最多不超过20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8学分。  

    2. 理工类(机械、材料、电气、信息、软件、建工、车辆、理学、环 化、国防等学院)硕士研究生要求不少于24学分(含其他培养环节),最多 不超过30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14学分;人文社科类(经管、文法、马 克思、外语、艺术等学院)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不少于28学分(含其他 培养环节),最多不超过34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14学分。  

    3. 硕士研究生选修我校本科生课程的,所修学分计为非学位课学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能力 的主要途径。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能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对研究生何时进入课题做出具体要求,并组 织研究生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工作,详见《燕山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和各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

    有关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参见《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修 订)》、《燕山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等文件。

    研究生答辩必须满足《燕山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 求的规定》和《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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