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研究生论文送审及答辩费用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研究生业务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4]84号),学校对2014年以后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适当提高了用于研究生培养的业务经费额度。为使业务经费中论文送审及答辩费用支出更加合理和规范,现规定如下: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费300元/本,共计送审5份;预答辩、答辩费支出不超过2500元/生,用于答辩的具体支出额度由学院确定。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费200元/本,共计送审2份,答辩费用支出不超过600元/生,用于答辩的具体支出额度由学院确定。
3、调整后的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费用支出标准自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始执行,论文评审费和答辩费从学校下拨的研究生业务经费中支付。研究生院根据学院确定的分配方案,核准后报送财务处,经财务划转到学院及相关导师账户。
4、2016年7月份以后送审的延期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017年7月份以后送审的延期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费用执行新标准,超出原定标准的费用由导师及学生自理。
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