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近日,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本届评选河北作者于规定时限内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普及读物、工具书等);论文;研究报告。
参评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成果作者应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行为品德。在职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能申报,编制在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研究机构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除外。具体条件和申报要求见《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要求》(附件2)。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由于学院要进行评审,因此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于6月18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到人文馆311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附件3)以“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命名,与《成果一览表》、《作者汇总表》(附件4、5)一并制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wykyk@ysu.edu.cn。每项申报成果的材料需装到档案袋中,并将打印好的材料明细贴至在封面处,材料包括:
1.《申报书》: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一式1份。著作、论文须提交原件。获得批示采用的研究报告须提供成果批示件(申报成果应与批示件一致)和有效的采用证明材料。成果批示件、采用证明可为复印件,所在单位审核。译著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1份,封面和骑缝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包括:①目录(含页码);②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反响材料,主要指课题立项、转载、引用、评价、获奖、领导批示、采纳应用等能够直接反映申报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反响的各类材料,须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避免过多罗列;④著作(古籍整理文献、工具书除外)和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提供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简洁版),不能只提供报告单首页。申报人须在报告单首页手写注明“检测文本内容与成果一致”并签字。非经专业查新机构获得的查重报告单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⑤其他根据通知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4.《成果一览表》:一式1份。
5.《作者汇总表》:一式1份。
6.《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审核表》(附件6):一式1份,个人签字即可。
7.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学校原通知:关于申报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的通知-燕山大学通知系统 https://notice.ysu.edu.cn/info/2216/25549.htm
外国语学院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