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教科函[2023]12号)和学校《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我院开展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论文学术不端和挂名现象进行自查清理,彻底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遏制增量,引导我院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清理对象
2018年1月1日以来,我院师生以燕山大学作为署名单位(不分排名),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自查清理重点
涉及论文要逐一清查,签署承诺书,载明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及时间、署名作者及单位等基本信息,并重点核查以下几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7.《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3年7月3日-7日,统计2018年1月1日至今我院师生发表的相关论文情况,涉及到的师生请填写在线表格:
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教师): https://docs.qq.com/sheet/DQWRNTGFKenlwZnBR?tab=BB08J2 ;
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学生): https://docs.qq.com/sheet/DQWRNcm1OQ0JvUWdw?tab=BB08J2 。
第二阶段:2023年7月8日-15日,根据第一阶段的统计情况,教师以系/专业为单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收取第一阶段中涉及师生的PDF版《科研论文自查表》(见附件2),表中的签名提交电子版即可。
第三阶段:2023年7月15日-20日,根据前两阶段的统计和自查情况,学院进一步复核,严格审核把关,并最终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提交学校。
五、联系咨询
李晨,电话:13482984362
邮箱:wykyk@ysu.edu.cn
附件1:学术规范对照表
附件2:科研论文自查表